《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
[2013-07-08]
11月21日,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《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,自2012年12月17日起施行。
《通知》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:一是大幅简化管理流程。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所涉外汇管理以登记为主,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必要的外汇登记和出资确认手续后,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汇账户开立、资金购付汇等相关外汇业务。二是简化和规范外汇登记和外汇账户管理。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登记事项标准化、格式化,简化相关申请材料,并明确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、经营所社外汇账户管理。三是规范外国合伙人出资确认登记。外国投资者须在完成出资确认登记手续后,才能办理后续相关外汇业务。四是提升监管手段,有效防范风险。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,要通过外汇局相关业务系统查询登记信息,并及时、准确地向外汇局备案或反馈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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